中原网讯(记者 孙婷婷)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关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的省政府规章。
据了解,为了以法治方式更大力度引导、支持、保障、激励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健全完善以改革创新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体系,促进其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更好地发挥先行探路、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省司法厅与省商务厅充分沟通,谋划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立法项目,这是全国首部关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的省政府规章。
“在这次立法中,征求了40余家省直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到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地进行调研,认真学习外省的相关经验、充分了解我省实际情况。同时,围绕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创新实施保障措施,组织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多轮协调。”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对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以细化和落实《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关于制度创新的规定为重点,主要确定了以下立法思路: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向各类创新主体释放明确信号,充分调动各方面制度创新的积极性,深入发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新路的功能作用。
二是优化创新机制。聚焦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的短板弱项,在立法层面建立相应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加强协调对接,切实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三是强化创新实效。建立职责明晰、科学高效的制度创新实施推广机制,明确实施主体,细化落实路径,破解实施推广的瓶颈。
四是营造创新生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制度创新的保障激励措施,建立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对制度创新工作开展评估和督促,营造大胆试、大胆改的良好制度创新生态。
“《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省司法厅作为政府法治部门,将继续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好法治宣传和督察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执行好《办法》,以法治力量推动我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实现能级跃升,助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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