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肃州区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49名。
岗位职责
负责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方面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导、制止;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等工作。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并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 18 周岁(2007年2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影响城市管理正常工作的慢性疾病;
7.具有肃州区户籍,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如:工装暴露部分有纹身人员等)。
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洪洋广场财富大厦6楼619;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x张;
(3)近三个月二甲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单;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报名人员名单,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城管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群众工作等能力。
3.招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聘用及待遇
1.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人力资源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3.工资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待遇标准为2500元(内含绩效及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按照人社部门的缴费基数确定,单位负担部分由财政保障。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和隐瞒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此次招聘资讯由温鑫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布,咨询电话:1899375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