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行为原则上归渔政管理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相关法规,渔政管理部门负责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保护渔业资源。具体来说: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渔政管理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渔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渔具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如果电鱼行为涉及到非法捕捞,公安部门也可以依法予以打击。
水利部门负责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对于非法捕捞行为也有权制止和处罚。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水环境质量的监管,电鱼行为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环保部门也有权进行处罚。
如果您发现有人在电鱼,可以向当地渔政部门、公安部门、电力部门或信访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