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再被视为童工。具体来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也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因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虽然仍被视为未成年人,但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综上所述,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再被视为童工,但他们在某些特定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工作,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