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司法局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聚焦制度建设、技术赋能、能力建设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关键环节,系统推进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水平,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
东莞市司法局修订出台《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发布、备案审查、评估修订废止和延期实施等流程。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后突出三项制度创新:明确责任主体。新增议事协调机构监管条款,明确其办公机构所在单位不得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工作机构。二是规范编号标识;实行“规”字专属编号制度,配套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方案,通过独立的“规”字号序列编码体系实现文件身份标识化管理,推动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健全动态调整。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健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预警机制,要求文件实施部门及时对临期文件启动评估清理,确保政策连续性,防止出现政策断档。
打造智慧监管平台
东莞市司法局开发并上线启用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实现三项突破:一是流程再造。系统由各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登录使用,系统设置文件送审、审查、编号三大模块功能,嵌入材料完整性核验、核稿留痕、自动编号等技术功能,实现“材料报送、前置审查、有效期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数据库管理、备案审查”全链条贯通,实现从起草到备案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确保文件管理的实效性和统一性。二是材料固化。系统内置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标准参数,自动校验材料格式、必要程序等技术指标,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废止程序材料完备。三是数据归集。建立覆盖各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镇街(园区)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动“起草单位实时录入、市司法局动态管理”协调联动,通过部门间的文件材料共享、协同办公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
夯实专业管理基础
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新要求、新任务,东莞市司法局组织举办2025年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班,范围覆盖至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司法分局、园区法制工作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重点解读《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剖析典型案例,从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合法性审查两个维度作出法律风险提示,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的合法性审核业务能力。
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从建设背景、系统架构、具体功能三个方面进行指引教学,并就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有效提升了业务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理解以及系统使用水平。
南方+记者 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