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天干物燥,森林火灾风险增加烧杂草、野外烧烤、烧纸钱……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近期发生多起野外违规用火已有多人被罚被拘。
案例回顾
01、2025年3月22日10时许,中角镇某村村民郝某某在野外用火烧玉米秆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为6.11亩。绥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郝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02、2025年3月24日19时许,森林派出所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中发现,张家砭镇某村村民周某某在过境线公路边地里(距林草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烧秸秆。绥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03、2025年3月28日,中角镇某村村民孙某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上坟祭祀,擅自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情,过火面积为7.1亩。绥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孙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绥德公安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们,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用火要谨慎,三思而后行,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期,加上清明节将至,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这份森林防火指南请收好


进山入林不带火,野外用火不可为,防火避险需全民行动,让我们用文明祭祀,共塑风清气朗的大美名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