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或者虽已取得但未依法取得相关证件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无证经营:
1.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建议:
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务必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合法合规经营。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须取得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