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主要包括以下部门法:
公司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合伙企业法:
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事宜。
企业破产法:
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
规范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以及保险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票据法:
规范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和追索等事宜。
海商法:
规范海上运输和海洋相关活动,包括船舶、船员、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法:
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事宜。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规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事宜。
外资企业法:
规范外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事宜。
这些部门法共同构成了商法体系,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和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建议在学习商法时,不仅要注重法条,还要参考教材的论述和教师的讲解,以全面理解和掌握商法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