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开庭时不到庭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主动放弃了诉讼请求,整个诉讼程序终止。
预交诉讼费不予退还
由于原告撤诉,预交的诉讼费将不予退还。
可以再次起诉
尽管原告按撤诉处理,但其仍然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缺席判决
如果案件涉及被告反诉,且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对席判决完全相同。
拘传措施
对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进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程序浪费
原告不到庭不仅耗费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还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综上所述,原告在开庭时不到庭的后果主要是按撤诉处理,预交诉讼费不予退还,且原告仍有机会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被告反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法院还有权采取拘传措施。因此,建议原告在开庭前确保能够按时到庭,以保障自身诉讼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