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也称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用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自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不法侵害:
自卫所针对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即法令所不允许的行为,且构成犯罪。
正在进行:
自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侵害已经开始且未结束。
必要限度:
自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的手段和程度应与侵害的危险程度相当。如果自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可能会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目的:
自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针对侵害者: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对未实施侵害的同伙进行防卫。
对于某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是法律上的概念,实际判断自卫是否成立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与各项条件。如果自卫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自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