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将全部由车主承担。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再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行政处罚: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能会被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依照规定投保,同时还会被处以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如果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进行追偿。
总结来说,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车主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和超出部分的赔偿。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保险公司的追偿。因此,建议车主务必依法及时购买交强险,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