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也称为派生分立,是指 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并保留其法人资格,而新成立的公司也具备法人资格。
具体而言,存续分立涉及以下关键点:
原公司继续存在:
原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债权债务关系在分立后依然存在,可以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以按照协议由一方独立承担。
新公司成立:
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被分出,用于成立一个或多个新的公司,这些新公司也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财产分割与会计处理:
存续分立中,被分立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结转确定,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同时,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存续分立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该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税务处理:
存续分立可能涉及税务处理问题,如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这会影响被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的税务负担。
综上所述,存续分立是一种公司重组方式,它允许公司在保持部分业务的同时,通过分出部分财产或营业来成立新的公司,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