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身份证
户口簿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投靠类转移(如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需要提供结婚证、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购商品房落户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等
务工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流程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并同意迁入,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提供《准迁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办理迁出手续,发给《户口迁移证》
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户口迁移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