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证明通常需要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以下是开具就医证明的步骤:
就诊流程:
首先,您需要在医院完成就诊流程,包括挂号、看医生并进行必要的检查。
医师开具证明:
由接诊医师根据您的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加盖公章:
然后,您或代办人需要前往医院的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出示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
审核登记:
门诊部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盖章和登记。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在签署医学证明文件前必须亲自诊查和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擅自销毁相关资料。
如果您需要的是特定类型的证明,如异地就医证明或工伤案件的医疗证明,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请遵循医疗机构提供的具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