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直接侵吞:
直接将公司现金或财物据为己有。
虚构报销:
虚构报销项目或费用,将不属于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
冒领工资:
虚构员工身份冒领工资。
虚报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虚报项目或抬高价格,将多出的款项据为己有。
截留货款:
截留公司货款归个人使用。
股东侵占:
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
管理财物:
将公司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互相勾结:
公司内部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单位财产。
虚构事实: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司财物。
薪酬纠纷:
员工因薪酬纠纷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其他非法占有:
如将合法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进行处分或使用,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其他非法占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职务侵占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