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也称为 中介服务合同,是一种常见于房屋买卖、产能指标置换等多种交易场合的法律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
定义与特征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即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则须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居间合同的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权利与义务
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即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订约机会或进行介绍,并且应当诚信、透明地报告合同详情,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并在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义务。
总结:
居间服务协议是一种典型的有偿中介服务合同,居间人通过提供订约机会或介绍服务,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并因此获得约定的报酬。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强调了居间人的诚信义务和委托人的报酬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