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6年的罪犯,最少需要服刑 3年才可以刑满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至少需要服刑3年。
然而,实际服刑期限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认真遵守监规等。因此,具体的服刑期限还需结合罪犯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并且符合减刑条件,他们可能在三年至六年之间的某个时间点被释放。但无论如何,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