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设政审的流程如下:
适用对象
档案在学校的师生。
档案不在学校者,需至档案所在地开具政审证明。
申请步骤
学生应首先联系自己的辅导员,说明政审需求。
辅导员向学工办负责人说明情况,学生本人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政审证明。
学生可通过学校提供的在线系统或亲自前往保卫处提交政审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如学生证、政审单位公函、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等。
材料准备
学生证或一卡通。
政审单位需出具的政审材料公函。
学生所在院系、单位分党委(总支)出具的被政审人个人情况证明材料。
审核与办理
保卫部(处)在3个工作日内审阅被政审人档案材料,开具政审证明并盖章,通知学生领取政审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政审程序全国统一,具体由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中学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
异地报考的考生,政治考核由报考所在地人武部负责,户籍所在地人武部配合。
政审的具体方式根据院校要求有所不同,可能由省密码管理局或委托考生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政审,或由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组织进行初步考核、联合考核并作出结论。
建议:
学生应提前了解并遵循所在学校的政审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
如果档案不在学校,需提前联系档案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
关注招生院校官网的公告,及时了解政审的最新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