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工资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职工患病或非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职工:
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
非工伤职工
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根据工龄不同,发放比例逐级增加:
连续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若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则发放疾病救济费。
工资支付: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相关计算方法和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可能随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