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组织处理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停职检查或暂停执行职务: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如果认为被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可建议或作出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或暂停执行职务的措施。
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
对有证据证明违纪违法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的被调查党员干部,或者已经查实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可以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
引咎辞职:
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
党组织根据情况责令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辞去领导职务。
免职:
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降职: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职务上的降级处理。
组织处理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并且与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但可以同时使用。组织处理旨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