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该表格。
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
户口簿和身份证。
已婚的应持《结婚证》。
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
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查环查孕证明。
计划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
申请流程
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登记备案。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补办流程
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婚育证明》的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流动婚育证明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