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工资补助根据军衔和服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助标准:
义务兵津贴
第一年每月津贴7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20元。
士官工资
下士:约4500元左右。
中士:约5400元左右。
上士:约6400元左右。
四级军士长:约7400元左右。
家庭优待金
城镇籍义务兵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15000元。
农村籍义务兵每户每年4500-6000元。
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一次性退役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发放一次性退役金。
一次性经济补助
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年2000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其他补贴
住房补贴、地区生活补贴、特殊工作补贴等。
这些补助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部队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