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以及《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对于非甲供物资的采购,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必须招标:
1. 属于暂估价形式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分包;
2. 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
3. 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地方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更为严格或灵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