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相关事务通常归以下部门管理:
1. 土地管理:山地土地的管理一般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 林业管理:如果山地涉及森林、林木和林地,则由林业主管部门管理。
3. 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山林土地被侵占或存在其他环境问题时,可联系环境保护局或自然资源管理局。
4. 交警部门:山地越野车等车辆在山地发生事故时,归交警部门处理。
5. 民政部门:涉及行政区划的问题,由民政部门负责。
6. 农村山地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山地纠纷一般由当事人协商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具体归属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