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符合享受遗属补助条件的家属需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等。
申请人需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审核与审批
人力资源处按遗属补助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计财处按月发放遗属补助费。
注意事项
有领取机关社保或企业社保退休养老金的遗属,属于有固定收入,无法申请遗属补助。
若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则可以申请。
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时,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规定提交至相关部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遗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