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车祸收入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由受害人所在单位开具
需要有公司的盖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
说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及在家休养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
如果要起诉打官司,还应准备事故发生前3个月公司的工资单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
提供固定收入证明
用人单位应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无固定收入证明
可以提供前三年收入状况的证明。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复印件无效。
年收入应为一年内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的总和,并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金等。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需要提供车祸发生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车祸收入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受害人索赔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