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个人身份及户籍证明
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居住证明
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收入证明
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需提供《就业援助证》
其他相关证明
书面申请报告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真实收入证明
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如孤儿、残疾人、单亲困难家庭、重大疾病等)
教育相关证明
录取通知书或高考成绩单、2012年高考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特殊情况证明
学生刻苦学习的经历、家庭贫困状况的书面材料
详细困难原因、医疗支出较大、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政府或学校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居委会等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需加盖公章
这些材料在申请贫困补助、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援助时可能需要提供。建议根据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