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根据这些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即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即可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如果财物损失未达到立案标准,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