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升级:
达到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参照最新的规定),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升级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如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
法人个人实名账号
财务报表(如最近三个月)
发票领购簿
办税员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等
升级流程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
登录电子税务局
搜索“一般纳税人”并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生效日期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等待税务局审核,并通过短信或查询系统确认审核结果
向税务局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和办税员的身份证明、经营场地资料、银行账号证明等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资料后,等待税务局审核并领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务局会强制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需要确保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提交申请后,需要关注税务局的审核进度,并及时完成相关手续
建议企业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一般纳税人的升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