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主要归属于 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对外保留国家医疗保障局牌子。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此外,医保局也可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这种情况下,医保局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综上所述,医保局通常归属于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但在地方层面,也可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