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申报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纳税申报表。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自核自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PZ012)》的报查联和收据联。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证明。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此外,根据具体的税种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需报送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软盘等。
其他特定行业的报表和证明,如《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等。
建议在申报前先咨询当地税务局,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报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