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交押金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入职押金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单位限期退还押金,并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遇到要求交押金的情况时,应保持警惕,不要轻易交钱,并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