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77是 刑法第177条的简称,涉及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相关内容。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
刑法第177条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