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罚款的处理通常需要在 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完成。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处理时限如下:
现场执法:
被交警现场抓到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要在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去缴纳罚款的,会产生滞纳金。
电子眼执法:
通过道路上的监控拍下的违法行为,需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不予年审。确认违章后,也应在15天的限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记分周期结束前:
驾驶证扣分必须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去处理,否则记分转入下周期。若违章交警抓拍需15天内缴款,超期产生滞纳金;若电子设备抓拍,须按罚单缴款时间。如未收到罚单,须记分周期结束前缴款,否则记分转入下周期,不会清零。
建议驾驶人尽快处理违章扣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