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是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或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
。申领人需要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或线上平台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相片回执。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根据申请事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
连续就读: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申请表》 (部分情况下需要)。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可以在办理点拍摄)。
监护人材料(适用于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监护人或近亲属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寄宿证明等。
建议提前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咨询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准备齐全并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