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
员工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所在部门及岗位
工作内容与表现
简要描述员工在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
职责范围
工作表现(如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等)
劳动关系状态
明确说明双方劳动关系已正式解除或终止
注明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注意避免提及可能引起争议的具体细节
单位信息
出具离职证明的单位全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盖章
其他必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意事项
离职原因不能随意填写,应如实填写,否则可能会有法律风险
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影响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总结:
离职证明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主要包含上述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表现、劳动关系状态、单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内容。离职原因应如实填写,避免负面信息的记载,以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