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离职的社保处理方式如下:
生育保险待遇
怀孕后辞职的女性一般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个人便自动丧失了生育保险资格。
如果原单位愿意继续为辞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且员工已累计缴纳满一年以上,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未辞职,员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保中断处理
如果公司在怀孕期间断交社保,怀孕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休产假期间如果社保断保,可以进行后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转移与续交
辞职后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暂时没有找到新单位,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办理地点为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
辞职后也可以选择将社保转为自由职业参保,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失业险的使用
拥有失业险的职工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办理,用失业险来充当社保,个人则只需再缴纳医疗保险。
没有失业险的职工可以找当地的一些代缴机构帮忙缴纳两险,对方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档案存放
辞职后,职工的档案可以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人才中心。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前往办理存档。
建议
提前规划:怀孕期间辞职前,建议提前了解相关社保政策,确保社保连续缴纳,以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社保待遇。
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社保缴纳方式,如继续在新单位缴纳、转为自由职业者缴纳或利用失业险等。
保留相关凭证: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社保缴纳凭证和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