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形还包括:
先裁决后取证;
未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
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非法搜查;
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采取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