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主动安乐死(Voluntary Euthanasia):
患者自愿请求安乐死,以减轻其痛苦。
实施方式可能包括医生给患者注射致命性药物。
被动安乐死(Non-voluntary Euthanasia):
患者无法表达意愿,但家属或监护人请求安乐死。
通常是停止或撤除维持患者生命的治疗措施。
协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
患者自愿请求他人帮助结束生命。
可能涉及提供致命性药物,患者自行使用。
临终镇静(Terminal Sedation):
为减轻患者临终时的痛苦,给予药物使其进入深度镇静状态,不主动结束生命,但也不提供生命维持措施。
非自愿安乐死(Involuntary Euthanasia):
患者未表达安乐死意愿,且家属或监护人未经患者同意请求安乐死。
例如,在患者无法表达意愿且无法自救的情况下,家属给患者服用大剂量止痛药物导致患者死亡。
不作为的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
患者濒临死亡,医生或医疗人员根据患者的请求或同意,不采取治疗措施,任其自然死亡。
这些类型反映了安乐死的不同情境和涉及的道德、法律问题。安乐死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话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此有不同的法律定义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