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是指 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核心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点:
监理单位资质:
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其具备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委托关系:
监理单位是由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工作,而非直接由承建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委托。
依据文件:
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进行。
监控内容:
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专业化服务:
监理单位提供的是专业化的服务,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此外,建设工程监理可以是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某一实施阶段的监理,如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等。我国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施工阶段监理。
通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建设投资和建设工期,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