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制度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体、政体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
宪法的修改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
宪法相关法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制度,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等方面的法律,以及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主要包括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
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行政法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组织与职权、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主要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
刑法
刑法规定了国家对违反法律罪行的认定和惩罚,旨在防止和制裁犯罪。
主要包括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定义、刑罚种类和适用条件等。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