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长期指的是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即 37天。在这37天内,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在这37天内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是针对刑事拘留而言的,不同阶段的刑事诉讼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但在案情复杂等情况下可以延长。审查起诉阶段的一般期限为1个月,但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至6个半月。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通常为13个月,但在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况下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