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应该向 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和流程。虽然严格来讲,老师工作调动应当由人事部门开具调令,但由于教师都是在教育系统内部调动,人事部门通常放权给教育行政部门,由他们具体管理老师的调动事宜。
具体流程可能包括:
提出申请:
教师需要向所在学校或教育局提出调动申请,并等待接收单位的同意。
填写申请表:
教师需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并由调入学校和原单位盖章同意。
提交材料:
教师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
商调函:
教师需要拿到商调函,以便原单位同意调动并调取个人档案。
正式调令:
教师在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拿到正式调令后,再到接收地人事局办理具体分配和报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跨地区调动可能需要两地教育局的协调和多个单位主官的批准。因此,教师在调动过程中应当与教育局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