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此外,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包括以下几类:
故意伤害罪(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这些案件在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者证据不足,法院可以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