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单位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www.czgjj.com)单位业务板块办理手续。
个人缴存者办理
未签订线上业务协议的个人缴存者: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手续。
已签订线上业务协议的个人缴存者: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业务模块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模块办理,开通建行手机网银客户也可登录建行手机APP---悦享生活---常州公积金办理手续。
托收签约
单位持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柜面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托收签约,需在托收协议上准确填写单位拟托收扣款的银行帐户信息。
单位持柜面打印的《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合同号与付款人对应关系表》及扣款帐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章至其开户银行签订《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
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登录系统: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单位业务”模块,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请点击“文件下载”,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下载到本地电脑。
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界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
银行托收汇缴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银行托收汇缴、柜台汇缴等方式。为提升业务效率,建议单位选择托收汇缴方式。
注意事项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通常为缴费基数的10%,即个人缴纳基数的10%,单位缴纳基数的10%,且这两者缴纳的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建议单位和个人缴存者选择线上办理方式,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选择线下办理,需携带相关材料和公章到指定的受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