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声明
兹有我公司不慎遗失以下发票: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发票号码:
xxxxxxxxxx
开具日期:
xxxx年x月xx日
金额:
人民币xxx元
特此声明作废。
公司名称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月xx日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请贵单位予以协助办理发票作废手续,谢谢!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日期: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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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 发票遗失声明应当包括发票类型、发票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等关键信息。
2. 声明应当由丢失发票的一方出具,并注明公司的全称和日期。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丢失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因此需要声明作废。
4. 若发票联丢失,应向原开票方索取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丢失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