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后,工资应在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被开除后,劳动者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立即获得工资结算,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