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戒毒后通知家属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5天内: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
24小时内:
根据《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所地公安派出所。
3日内: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4小时内:
对于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况,批准机关应当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综合以上规定, 强制戒毒后通知家属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强制戒毒决定作出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以确保家属的知情权和戒毒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建议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强制戒毒所联系,了解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