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由文化部门、消防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文化部门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实行许可证管理,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监督。
消防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督促公益性上网场所和其他公共上网场所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此外,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建议:
各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网吧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管理和保护。
建立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巡查和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