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如一方之前已婚并且离婚)。
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如一方为现役军人)。
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如一方为港澳台居民)。
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如一方为外国公民)。
婚前体检合格证明(在一些地区需要)。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健康状况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照片,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证。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前往民政局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